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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破消費券 可找銀行判定
2009年02月18日蘋果日報
莊小姐表示,消費券不慎洗破,結果店家不願收。洪紹欽攝 圖片: 1 / 1

【洪紹欽、陳瑩欣╱連線報導】台中縣一名莊小姐昨向《蘋果》投訴,指先生將總值三千一百元的消費券放在衣服口袋,洗衣服時忘記拿出,導致消費券破損,沒有店家願收,讓她很苦惱。台銀副總陳明章說,消費券在銀行兌付認定等同紙鈔,毀損面積超過四分之三以上就無法兌付,民眾可持破損的消費券到銀行請專人判定。

損壞不逾1\4可換
五十歲的莊小姐說,破損的消費券包括五張五百元和三張兩百元的消費券,但張張都可明顯看出文字、號碼、發行單位,台銀告訴她可到店家消費,但她到燦坤等三C賣場及食品行,店家卻不收,她打電話詢問內政部法規會,承辦人指僅商家可持消費券至銀行兌換,民眾不可持券換新,要她打消費券諮詢專線,承辦人稱若損壞不超過四分之一,仍可使用,但店家還是不收。
台銀副總陳明章說,消費券毀損若超過四分之三以上,即無法兌付,商家若自行判斷,須冒無法兌換的風險,有權拒收;民眾的消費券若破損,除了台銀各地分行外,也可到可兌付消費券銀行,請專人判定。

消費券破損注意事項
◎破損若超過3/4,無法兌付,民眾可持至銀行請專人判定
◎商家可先不提供貨品,待至銀行兌換後再提供貨品給民眾
◎民眾拿破損消費券至郵局辨識後,可直接購買郵局用品
◎打消費券專線0800-883600或02-4123600諮詢
※資料來源:台銀副總陳明章、台銀消費券諮詢專線代表劉進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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